丽水市台州商会是由在丽水的台州籍企业家倡议组建的社会团体,现有会员企业79家。2013年6月4日经丽水市工商联(总商会)批准正式成立,实行自筹经费,自我管理。
商会宗旨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为根本准则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政策,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,自觉接受丽水、台州市政府的宏观指导,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为会员为社会服务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密切加强与两地政府的联系,充分调动和发挥在丽水从事经营活动的台州籍工商业者优势,促进经济与台州的接轨,拓展产业,扩大经营,促进商品资金、技术和经营的交流与合作。为丽水和台州经济的繁荣,社会进步做贡献。